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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期工作被辭退,能否申請仲裁?2025最新判例解析
時間:2025-08-25 11:06:38 來源: 作者:
短期工作被辭退,能否申請仲裁?2025最新判例解析
一、工作兩天被辭退的仲裁資格認定
根據2025年《勞動爭議司法解釋(二)》第六條:
未簽書面合同:用人單位需支付雙倍工資,按實際工作日計算(例:工作2天支付2天工資)
違法解除賠償:若用人單位無合法理由辭退,需支付半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
典型案例:深圳"飯量碰瓷"案中,勞動者雖工作2天,但因存在多次惡意訴訟記錄,法院認定其解除行為合法,駁回賠償請求。
二、短期用工的四大維權要點
1. 勞動關系確認
證據清單:工資支付記錄(微信/銀行轉賬)、工作服、同事證言
特殊情形:未簽合同但存在事實用工,參照《勞動合同法》第十四條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
2. 賠償金計算標準
經濟補償:工作不滿6個月支付半個月工資(例:月薪6000元則補償3000元)
雙倍工資:未簽書面合同期間,每日工資按月薪÷21.75計算
3. 仲裁時效提示
普通時效:自知道權益受損起1年內申請仲裁
特殊情形:用人單位未支付工資的,時效自勞動關系終止日起算
4. 舉證責任分配
用人單位:需證明解除合法性(例:提供員工手冊、違紀記錄)
勞動者:需證明用工事實及工資標準(例:提交考勤截圖)
三、2025年新規對短期用工的影響
二倍工資新規:勞動者故意不簽合同的,用人單位可免責(需舉證)
自動續延條款:合同期滿后未及時續簽但繼續用工的,視為自動續延
電子證據效力:微信聊天記錄、電子郵件可作為有效證據使用
四、實務操作指南(附模板)
仲裁申請書要點:
明確請求類型(確認勞動關系/支付賠償金)
詳細陳述入職時間、崗位、辭退經過
附證據清單(建議使用表格形式)
證據組織技巧:
優先使用原始載體(如手機存儲的考勤記錄)
對電子證據進行公證保全
制作時間線對照表(入職-工作-辭退全過程)
調解策略:
仲裁階段可主張80%應得金額促成調解
調解協議需明確"一次性了結"條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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